發布時間:2019年01月10日 09:23
信息來源: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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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臨港區如何辦理學生小飯桌?
答:
1.準備資料:身份證、健康證、食品安全管理員培訓合格證、加工流程圖、食品安全制度、食品留樣制度、開辦小飯桌房屋平面布局圖房產證明、租賃合同 (全部提供復印件即可)。
2.攜帶資料前往小飯桌所在轄區的市場監管所提交申請,待監管所工作人員核查現場后,攜帶現場核查資料前往市場監管局食品監管科(江蘇東路20號)打印學生小飯桌餐飲服務登記證。
臨港區市場監管局各市場所聯系方式:
草廟子所:5585315 苘山所(黃嵐):8546315 汪疃所:8561315
問:臨港區食品經營許可的申請程序和申請材料有哪些?
答:
1.現場或網上申請后填寫《食品經營許可申請表》及提交以下材料:
(1)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只查看下,不收)、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復印件,以及其他主體資格證件復印件。
(2)操作流程。
(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實際經營地室內平面圖。
2.遞交相關文書材料,材料齊全后,領取《收到材料憑據》或《受理通知書》后等待許可核準結果,需要現場核查的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現場核查。
3.核查結果合格后,領取《食品經營許可證》。
4.特別提示:
(1)《食品經營許可申請表》可在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下載。
(2)申請人應當向具有許可管轄權的許可機關申請食品經營許可。
(3)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證明。
(4)住所、經營場所、倉庫不在同一地點的申請人,應當向其經營場所所在地許可部門提出申請。
(5)已經取得的《食品流通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期間需要變更或到期延續的需注銷原許可證,并申請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問:臨港區市場監管局食品經營許可證受理審核時間需要多久?
答:許可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作出準予經營許可決定的,應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食品經營許可證。
問:臨港區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的對象有哪些?
答: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單位食堂三種主體業態應當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1.食品經營者申請多種主體業態(或業態類別和經營形式)的,按照一種主體業態(或業態類別和經營形式)歸類。
2.餐飲服務經營者,包括普通餐飲(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三種經營形式。
3.單位食堂,包括學生食堂、托幼機構食堂、職工食堂、工地食堂、其他食堂五種經營形式。
問:食品經營許可經營項目有哪幾類?
1.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
2.散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散裝熟食);
3.特殊食品銷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
4.其他類食品銷售;
5.熱食類食品制售;
6.冷食類食品制售;
7.生食類食品制售;
8.糕點類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
9.自制飲品制售(不含使用壓力容器制作飲品);
10.其他類食品制售。
其他類食品銷售和其他類食品制售的具體品種按要求應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批準后執行,并明確標注。
問:市場監管局各經營項目定義是什么?
1.預包裝食品,指預先定量包裝或者制作在包裝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預先定量包裝以及預先定量制作在包裝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圍內具有統一的質量或體積標識的食品;
2.散裝食品,指無預先定量包裝,需稱重銷售的食品,包括無包裝和帶非定量包裝的食品;
3.熱食類食品,指食品原料經粗加工、切配并經過蒸、煮、烹、煎、炒、烤、炸等烹飪工藝制作,在一定熱度狀態下食用的即食食品,含火鍋和燒烤等烹飪方式加工而成的食品等;
4.冷食類食品,指一般無需再加熱,在常溫或者低溫狀態下即可食用的食品,含熟食鹵味、生食瓜果蔬菜、腌菜等;
5.生食類食品,一般特指生食水產品;
6.糕點類食品,指以糧、糖、油、蛋、奶等為主要原料經焙烤等工藝現場加工而成的食品,含裱花蛋糕等;
7.自制飲品,指經營者現場制作的各種飲料,含冰淇淋等;
8.其他類食品,指區域性銷售食品、民族特色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