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9年01月04日 09:20
信息來源: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
瀏覽次數:
問:臨港區標準化獎勵資格怎么申報?
答:
1.凡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本市注冊(登記或依法設立)的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團組織,均可提出申請。
2.申報項目必須是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經國際標準化組織發布的國際標準及相應主管部門正式批準發布、備案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聯盟標準;新承擔國際、國家、省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的;獲得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完成國家級、省級標準化示范(試點)項目的。
3.對發布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如果同一標準中有多家本市企業參與,原則由排位在前的單位征詢其他參與單位同意后,填寫《威海市標準化獎勵申報知情同意書》一并申報,其他單位不再申報。
4.申報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申報資格:
(1)申報材料弄虛作假;
(2)超過申報期限。
問:臨港區標準化獎勵申報材料有哪些?
答:
1.主持或參與制定、修訂標準的單位,申請獎勵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標準化獎勵申請表;
(2)標準文本(原件);
(3)標準特點及其先進性和創新性的證明或說明材料,標準中涉及專利的,需提供專利證明;
(4)標準審查評審會議意見;
(5)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分析材料;
(6)制定、修訂標準已經發生的經費明細;
(7)經中介機構依法審計的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2.取得其他標準化成果的單位,申請獎勵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標準化獎勵申請表;
(2)相關認定依據(原件)。
問:臨港區標準化獎勵申報要求是什么?
答:
1.申報材料要求一式6份(附電子版)用A4紙打印或復印,按本文件第二章“申報材料”規定順序裝訂成冊。有關材料可在威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網站(www.wh12365.cn)“標準化”欄目中查閱下載。
2.申報獎勵項目的單位,申報材料分別報送當地市場監管局和財政局,并經當地市場監管局和財政局初審通過后,由當地市場監管局匯總形成推薦項目匯總表(見附件2,須同時提交電子版),連同申請單位遞交的申報材料一并報市質監局標準化科。
3.市屬有關單位申報獎勵項目的,申報材料報送市質監局標準化科。
問:臨港區標準化獎勵申報受理時間是什么?
答:申報材料受理時間一般為本年度3至4月份。各區市市場監管局須完成對申報材料的匯總并上報市質監局,屆時市質監局會同市財政局對受理的獎勵申請進行專家評審,并根據評審結果提出獎勵意見。
問:臨港區強制檢定計量器具是免費檢定嗎?
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以及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方面的列入強制檢定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實行強制檢定,臨港區內的強制檢定計量器具在威海市計量所免費檢定,具體聯系0631-5626368(市場監管局質監科)。